鞭刑是鞭刑是用寬板藤條打意思。打的部位以臀部為主,不會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會有人來給你涂抹止痛膏,過幾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以此類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計在未來2、3個月內是絕對能趴不能坐,而且身上會留下一輩子消不掉的疤痕,后遺癥則難說。鞭刑存在于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無論是猶太人、埃及人、波斯人還是斯巴達人、羅馬人和伊斯蘭國家,都使用過這種刑罰。
鞭刑通常是一種從刑。的確,它被用來懲罰一些抗命不遵的士兵、犯罪的神職人員和企圖恢復教籍的異端分子。但它同樣也是一種酷刑,可以使犯人斃命。
在羅馬,鞭刑是優先于其他刑罰的。然而,人們即便能忍受牛皮鞭或者西班牙那種用小繩子結起來的鞭子,很多人還是要死在套著鉛球或羊骨的鞭子下。人會被打得皮開肉綻、血肉模糊,在一刻不停的抽打下,最終骨肉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