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臺推廣費:可以采取廣告投放推送的方式,在不影響共享經濟功能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獲取廣告收益。
2、線下展示費:對平臺構建者來說,想獲得足夠的宣傳優勢,必須要進行相應的宣傳,除了網絡宣傳以外,還可采取戶外宣傳的方式,這也是一種服務模式。獲得相應的廣告收益,再將廣告與宣傳有機結合來獲取運營費用。
3、平臺服務費:可以采取收取部分運營服務費的措施,保證共享經濟模式的運行。
4、增值附加費:隨著O2O平臺數據資源的逐漸積累,交易平臺逐漸演變為數據中心,當資源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實現質變,轉化為另外一種共享經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