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外圍商鋪門前空地歸誰所有
小區外圍商鋪門前空地歸誰所有
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于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空地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空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空位進行處理。如果在規劃時已經將其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且已經將其面積全部分攤到業主房屋之中,那么這些空位應當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商鋪是專門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導讀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于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空地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空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空位進行處理。如果在規劃時已經將其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且已經將其面積全部分攤到業主房屋之中,那么這些空位應當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商鋪是專門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于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空地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空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空位進行處理。如果在規劃時已經將其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且已經將其面積全部分攤到業主房屋之中,那么這些空位應當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商鋪是專門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商鋪作為交易的場所,從百貨、超市、專賣店到汽車銷售店都是規模不等的商品交易場所。
小區外圍商鋪門前空地歸誰所有
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于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空地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空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空位進行處理。如果在規劃時已經將其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且已經將其面積全部分攤到業主房屋之中,那么這些空位應當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商鋪是專門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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