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為普遍性、變異性、復合性和周期性4個方面。普遍性,指社會問題自始至終存在于每個民族、國家和社會的現實生活中;變異性,指社會問題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不同民族或社會,表現各不相同,各具特性;復合性,指社會問題在產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現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復雜的性質,即社會問題是由多種因素復合而成的,常常是幾種社會問題同時并存,并引起一系列破壞性的社會后果;周期性,是指社會問題在其發生、發展過程中表現出的時間規律性。通常說,社會問題總的時間進程及其階段性,是周期性的兩個基本含義。社會學家則特別強調周期性中潛伏性和反復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