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資質審核包括:戶口歸屬;納稅證明;社保;貸款記錄;名下房產。
符合購房條件,出具資質審核通知書。
(1)購房人及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人子女)身份證或軍官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2)購房人夫妻登記在原件同一戶口的,應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各一份)。
(4)《購房家庭住房情況申報表》的原件、復印件。
(5)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交自購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時間內(各個地區不同)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6)境外個人購房的應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執行。
(7)購房人與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記在同一戶口的,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未成年人身份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非本市戶籍: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保證明、其他必要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