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程序,動員決策,發布動員令,加強動員機構,修訂動員計劃,組織調動國防資源,檢查和評估,
1、動員決策,在正確分析國家安全形勢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程序對動員作出決定的過程,
2、發布動員令,在動員決策的基礎上,宣布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
3、加強和充實動員機構,通過各級權力機關和軍隊組織具體組織實施的,
4、修訂動員計劃,根據戰爭發生的具體情況對平時制定的動員計劃進修訂完善,
5、組織調動使用國防動員資源,把一切可用于戰爭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定向聚集,將平時的國防動員資源準備用于服務戰爭過程,
6、檢查與評估 ,以實戰要求為尺度,采取科學手段和方法,對國防動員實施的質量和效果進行全面考評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