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面的樓梯算用地面積,屬于公用面積的。公用面積主要包括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還有各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因此,樓梯是屬于用地面積中公用面積的。
房屋用地面積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積、院落用地面積和共用土地分攤面積等全部使用面積。房屋用地面積是以丘(地表上一塊有界空間的地塊)為單位進行測算。下列土地不計入用地面積:無明確使用權屬的冷巷、巷道或間隙地;市政管轄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溝、排污溝;已征用、劃撥或者屬于原房地產證記載范圍,經規劃部門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設的用地;其他按規定不計入用地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