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與“位數”為意義不同的概念。
數位,指一個數中每一個數字所占的位置。數位順序表從右端算起,第一位是“個位”,第二位是“十位”,第三位是“百位”,第四位是“千位”,第五位是“萬位”。同一個數字,由于所在的數位不同,它所表示的數值也就不同。例如,在用阿拉伯數字表示數時,同一個“6”,放在十位上表示6個十,放在百位上表示6個百,放在億位上表示6個億。
位數,是指一個自然數數位的個數。例如458這個數由三個數字組成,每個數字占了一個數位,即稱作三位數;198023456由9個數字組成,即是一個九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