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四項基本條件:
1、在申請設立學校的時候,應當有可靠的合格教師的來源,能夠通過聘任專職的或者兼職的教師來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2、要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3、學校設立時,必須建立較為健全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
4、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除此以外,舉辦者還要依法辦理設立審批等手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各級各類,其履行審批手續也要按相應的級別層次到相應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審批。
履行審批手續的具體程序為:
1、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設立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申請書;
2、申請書應當按照有關設置標準載明有關事項;
3、由審批機關進行審核,包括到辦學場所實地調查了解情況;
4、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