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有關部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正在使用的護照有效期限可以延長2次,每次不少于1年,不超過5年;
2、護照延期申請要在護照有效期屆滿前半年提出申請,持照人要帶著護照原本到原發照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3、護照超過有效期后即為失效護照或無效護照,公安機關不再受理延期的申請;
4、護照有效期不足外國簽證年限要求,持照人可以持有該國有關證明提前向發照機關提出申請;
5、持照人在國外旅行期間申請護照延期,要在中國駐外使館、領事館提交申請;
6、定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要在國內辦理護照延期,可到盛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7、護照延期無明確時間規定,如情況緊急可申請加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