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診所需要向當地有審批權限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交設置申請,申請包括下列材料:
1、《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申請村衛生室的,必須要有書面申請書,并有當地村委及衛生院、醫院意見并加蓋公章)。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辦理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委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在職人員提供原單位解聘證明。
3、申請人資質證明(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有戶口所有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5、申請開設中醫坐堂診所的藥店,還需要提供《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