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需要復印首頁(有戶號、詳細地址、戶主姓名、兩個公章的那一頁),和自己的那一頁《常住戶口登記卡》即可,其它的成員不需要復印
一般戶口本,如果提到了戶口本復印件,那么指的都是從第一頁(有所在城市的公安局敲章)復印到最后一頁。無論是遷出親屬還是過世親屬的記錄都需要復印。有多少也復印多少也。哪怕只有一頁戶主,后面再無其他戶籍人員也是要復印的。
因為做簽證要求的戶口本的復印件指的是全本復印件。是為了看到整本戶口本內人員的信息
有的公安局因為工作疏忽,跳頁記錄的情況也有發生。所以說只有提供了全本的復印件,才可以看到這個戶口內所有的人員真實情況
舉個例子:上海的戶口本上一共有16頁,都很清楚的標明。所以一般需要提供到最后一頁。而外地很多戶口本上沒有頁數,那么復印到第一個空白頁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