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寫字樓買賣的包含的稅費明細如下:
1、營業稅:房租的5%。
2、城建稅:營業稅的7%。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
4、地方教育費附加費:附加營業稅的1%。
5、房產稅:房租的12%。
6、個人所得稅:房租扣除相關費用后的10%。
目前已將商鋪、寫字樓出租納入日常的規范管理中,所以沒有把非住宅納入綜合征收率范圍內。此類房屋出租應繳稅款的計算比較復雜,共涉及到以上6個稅種。
寫字樓出售時繳納費用分為買方和賣方,賣方:營業稅。交易額全額的5%及相關附加費;個人所得稅。(交易額-原值-相關費用)×20%;土地增值稅。計算較為復雜。不詳述;印花稅。交易額的萬分之五買方:契稅。按非住房繳納4%契稅。出售辦事樓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為5%.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頭條規定,納稅人的計稅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出售辦事樓應按辦事樓銷售合同金額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