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分組體系:
對同一總體選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標志分別進行簡單分組,就形成平行分組體系。
平行分組體系的特點是:每一個分組只能反映各總體單位在一個標志上的差異,而不能反映其他標志的差異,在其他標志上的差異仍然存在。
2、復合分組體系:
對同一總體同時選擇兩個或兩個以上標志層疊起來進行分組形成復合分組體系。
建立復合分組體系,應根據統計分析的要求,在選擇分組標志的同時,確定它們的主次順序。首先要按照主要標志對總體單位進行第一次分組,然后按次要的標志在第一次分組的基礎上進行第二次分組,依次按所有標志分組至最后一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