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有土地證不能進行轉讓,因為法律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沒有土地證不能知道土地使用權上是否設定抵押權,無法規避風險,因為法律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第四十九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