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路可逆:當光線逆著原來的反射光線或折射光線的方向射到媒質界面時,必會逆著原來的入射方向反射或折射出去的性質。
定義:在凹透鏡成像中,若入射光平行于凹透鏡發散,入射光的反向延長線必然交于焦點F。光的可逆性也可以理解為是光線順著反方向延長與原來路徑一樣。
簡單實驗驗證:在桌上鋪上一張白紙,在白紙上豎直立一塊平面鏡,用激光手電沿桌面向平面鏡射出一束光,在白紙上沿激光的路線用筆畫出光的路線,并標出方向,然后沿相反的方向逆向射向平面鏡,會發現與原來的光線的路線相同,只是方向相反,由此可證明光路是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