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經適房轉商品房的辦理流程是:
1、二類經適房在取得房屋產權的前五年內,是沒有完全的房屋產權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優先回購等其它政策,經適房在業主獲得房產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
2、二類經適房要上市交易,規定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3、據此規定,取得完全產權之后的經濟適用房,就可以進入二手房流通市場,進行買賣交易了。
4、但是,取得完全產權后的經適房,雖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質仍然屬于經濟適用房,房屋性質并沒有變為商品住宅,這一點,從《不動產權屬登記證》中,不動產權性質一欄中可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