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條件:達到法定勞動年齡,并且具有勞動能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勞動關系;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規定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后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意向,具體登記方法請參閱:失業登記證如何辦理;
2、申請資料: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深圳市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3、辦理流程:員工在失業登記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后60日內,到深圳市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辦理申領手續;當月申領的員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不予受理決定書》;
4、受理機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