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爐證需要經過培訓中心課程培訓,由質監局統一安排考試,考試通過后方可拿到證書。鍋爐操作人員是指鍋爐使用單位從事在用鍋爐運行操作的人員。從事鍋爐操作工作的是需要考取司爐證的。
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組織考試考核??荚嚳己撕细窨赡玫接伞笆匈|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質監局鍋爐司爐證四年一審,到期沒有復審則證件作廢,需重新考取。
鍋爐作業分為以下幾種:G1:一級鍋爐司爐;G2:二級鍋爐司爐;G3:三級鍋爐司爐;G4:一級鍋爐水質處理;G5:二級鍋里水質處理;G6:鍋爐能效作業。鍋爐操作人員分為I、II、III級,其工作范圍如下:
(一)I級,額定工作壓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額定蒸發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鍋爐,以及額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II級,額定工作壓力小于3.8MPa的蒸汽鍋爐,以及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三)III級,額定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