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對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同意離婚,并就離婚的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例如: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及分割方法;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數額以及不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時間和探視方式;有無債權債務及分配方式等。
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對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同意離婚,并就離婚的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