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動遷房的拆遷之后媳婦有沒有份要看動遷的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拆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妻子有份;如果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那么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于夫或妻一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