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時速達到125公里/時,屬于超速,但是一般不罰款不扣分,會被警告。
首先說一下超速的懲罰規則: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給予警告。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一般來講,在汽車出廠時,儀表盤上的速度是經過調試的,是超過實際速度的,實際車速與儀表盤車速的誤差通常在5km/h-10km/h之間。
但是,往往有時候有些車主會去改裝輪胎,輪胎直徑變大的情況下,實際速度是非常接近于或者超過儀表盤上的速度數據。
所以綜上所述,在限速12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只要不超出132公里/小時是不會產生罰款的。
最后要說明的是出門開車,安全永遠是在第一位的,提醒大家還是按照規定速度行駛,莫要超速。